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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进京车辆新规定

  • 作者:不详
  • 阅读人次:
  • 发布时间:2008-05-20

  近日从北京环保局得知,为确保奥运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根据要求,在奥运会举办期间,将对全国进京机动车实施统一环保标志管理,凡未取得奥运环保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禁止入京。

据了解,凡进京机动车须到省级环保部门委托的机动车环保年检机构进行检验,外观检验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保达标车型公告》核对车辆的型号、发动机号、车辆注册日期等内容,并检查是否符合国家规定阶段的排放标准:汽油车必须满足国家第二阶段或以上污染物排放标准,柴油车必须满足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或以上污染物排放标准。经测试合格的,由当地环保部门核发环保合格标志。

外地车辆进京实施环保标志管理的时间为2008年7月1日至9月20日。凡在上述时间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的非北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要按要求取得环保合格标志。此次发放环保合格标志的发放对象是汽车,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省际间客运汽车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此项相关环保规定的出台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奥运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的提升,必将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但编者认为,国家的环保法规不能仅仅成为一条“奥运法规”、“临时法规”,而更应该成为一种长期的有效的规定一直执行下去,真正实现环境保护的国家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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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自米尔自动化网http://www.mirautomation.com/html/2008-05-20/0000072380s.shtml
 三菱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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