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线频道   >
机器人| PLC| 低压变频器| DCS| 人机界面| 现场总线| 运动控制| 高压变频器| 电机| PAC| 现场仪表| PC-BASED| 机械传动| 传感器

鼓励民企外企参与老工业基地企业改革重组

  • 阅读人次:
  • 发布时间:2009-09-15

更多

国务院9月9日通过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支持中央大型企业集团和地方企业相互联合重组。鼓励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参与老工业基地企业改革重组。优先支持实现兼并重组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这份文件分9大类,28条意见,约8000字。意见共分9大类,包括优化经济结构,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全面振兴创造条件;积极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促进可持续发展;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深化省区协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意见还就上述9大类意见提出28条具体和明确的要求,如东北地区企业联合重组涉及“债转股”资处置的,应根据实际情况试行新的处置方式,合理处置“债转股”股权。支持中央大型企业集团和地方企业相互联合重组。鼓励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参与老工业基地企业改革重组。优先支持实现兼并重组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意见指出,要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进一步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界限,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这份文件认为,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五年多来,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以国有企业改革为重点的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多种所有制经济蓬勃发展,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显着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明显提高,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重点民生问题逐步解决,城乡面貌发生很大变化。

【文章来自米尔自动化网http://www.mirautomation.com/html/2009-09-15/0000050648s.shtml
 三菱电机

热门内容:
工业机器人 S7-200 S7-300 PLC编程入门 自动化产品 DCS控制系统 变频电机 工控机 可编程自动化控制器 温度传感器 HM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