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7日,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稀土”)与内蒙古自治区内12家稀土上游企业及股东,分别签署了《稀土上游企业整合重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约定,上述12家企业及其股东同意无偿向包钢稀土转让本企业51%的股权。
《框架协议》的签署被外界视为包钢稀土的重大利好,也被看做是北方稀土集团组建的关键性一步。按照协议要求,重组手续办理完毕后,包钢稀土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相应各级地方政府的发展政策和包钢稀土的发展目标,对12家企业的经营战略、经营范围进行统一规划,对其产业、产品布局结构进行相应调整。《框架协议》有效期一年,若一年内不能签署正式协议,则本《框架协议》到期自动失效。
记者了解到,虽然包钢稀土的重组背后有强大的政府支持,但在稀土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况下,此次整合依然充满变数。
逆市重组
2011年5月,内蒙古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稀土上游企业整合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整合通知》),对自治区内35家上游稀土企业进行整合和淘汰,最终形成由包钢稀土一家公司专营区内的稀土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产业格局。
按照内蒙古的计划,上述整合和淘汰工作在2011年就要完成,但由于受到被整合企业的强烈反对而一再拖延。
但市场行情的急转直下使得包钢稀土的整合阻力逐渐减弱。2012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披露,包钢稀土对关闭的22家上游稀土企业给予补偿,对纳入包钢稀土重组合作范围的13家企业将尽快启动重组工作。
“现在国内市场没有完全培育起来,中国稀土60%以上的市场还要依靠国际买家,但2011年和2012年的稀土对外贸易都惨不忍睹,国内的产能已经属于严重过剩状态。” 包钢稀土管理层一位匿名人士向记者透露,包钢稀土的停产保价可能常态化,新整合进来的产能将成为新的负担。
《框架协议》明确,包钢稀土将在人才、技术、资金、稀土资源、指令性生产计划指标和产品出口配额方面给予12家企业支持。
根据国土资源部2013年上半年的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安排,内蒙古2013年上半年的稀土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上限为2.5万吨,超过全国上半年总指标的一半。而在商务部发布的2013年第一批稀土出口配额目录中,包钢稀土获得了553吨的配额。
不过,由于2011年和2012年稀土出口配额指标的使用均不到一半,如果2013年上半年海外市场的低迷状况得不到改善,包钢稀土释放出的开采指标和配额蛋糕也就失去了实际的意义。
事实上,从2012年10月开始,包钢稀土联合其江西的公司开始停产保价,到目前已经持续了3个月,但效果甚微,到2012年年底,部分稀土价格的水平已经相对2011年的最高点下跌了80%。而包钢稀土的2012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7亿元,同比下降52%;实现净利润1.2亿元,同比下降90%,这是包钢稀土连续第三个季度业绩下滑,包钢稀土公告称,稀土市场低迷使得产品价格与销量均同比大幅减少,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2013年1月15日,包钢稀土董秘张日晖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包钢稀土的并购步骤按照政府的安排进行,一年之后,可能12家企业中会有整合失败的,“但这和市场情况没有直接的关系,市场是市场,整合是整合。”
中投顾问冶金行业研究员苑志斌表示,一般而言,在政府的支持下,前期股权收购、业务重组或不会对企业造成重大冲击,而补偿则占据企业很大一笔现金流,人员安置则成为企业快速发展的“包袱”,企业的盈利能力会受到严重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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