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由齐化集团排放的废渣形成的5米多高“小山丘”,12年来一直堆放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榆树屯村。2008年,齐化集团一度被环保部叫停整改,虽然公司现已停产多年,但事件还在发酵。
“废渣周边庄稼都不长苗。”7月25日,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榆树屯镇榆树屯村村民王宝琴告诉记者,今年又有部分庄稼没有长苗,村民怀疑是工厂排放的废水和废渣污染所致。
2007年,因污染处理设施没有正常运行,曾在2005年就并入中国化工集团(以下简称中国化工)的齐化集团一度被环保部叫停整改。2008年,齐化停产,中国化工在其旁边新建厂房,取名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公司。
7月29日,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公司华树森告诉本报记者,之前企业没有建立相关环保配套设施,存在废渣污染的情况。现在昊华化工投入1.1亿元,建立相关环保设备。
另据了解,齐化集团于2002年因废渣污染被当地国土局罚款30万元,并被要求补办废渣临时用地审批手续。但至今12年过去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一直没有办理。
废水泄漏曾致土地无法利用
榆树屯村位于齐齐哈尔市西南约32公里,曾经的齐化集团落户该村。
记者在现场看见,齐化集团的厂区置身于一片绿色之中,而12年前留下的白色电石废渣距离厂区不足1公里,显得格外耀眼。村民王宝琴告诉记者,这里原来是平的,2001年之后,齐化集团生产聚氯乙烯排放的废渣就一直堆在这里,现在废渣已经形成了五米多高的“小山丘”。
一份2012年8月22日由榆树屯村村委会开具的介绍信显示,王占胜于2012年春季在榆树屯村化工厂(即齐化集团)南副业前耕地种植31.5亩玉米,其中30亩种了3茬无苗,请榆树屯镇法庭予以接洽。
根据记者拿到的资料统计,共12户村民种植面积达155.2亩,有106.2亩、近70%作物未出苗。而这些田地都在齐化集团排污池和废渣堆放地附近。
事实上,2001年2月8日,齐化集团曾经发生过一次因生产排放废水引发的溃坝事故,污染事故致使榆树屯村部分土地被淹。由此,村民与企业的纠纷不断。为此,昂昂溪区政府还专门成立过调查组。
同年4月25日,昂昂溪区区长办公会议记录显示:齐化集团生产聚氯乙烯排放废水泄漏,已造成这部分土地长久不能利用。
7月29日,昊华化工副总经理华树森告诉记者,2001年时,齐化集团将聚氯乙烯项目扩到年产8万吨,电石渣和浆产生量相应增加,当年确实有部分土地被废水淹没。
“当时PVC项目还很紧俏,环保却被忽略了。公司扩大产能后,含水量高的电石灰部分外溢,污染了当地村民的土地。”
据了解,每生产1万吨聚氯乙烯,排放废渣量在1.5万~2万吨。废渣成分主要为电石渣,呈碱性,会影响堆放土地的使用。
污染土地被租给企业使用
土地被污染后,将土地租给企业,供其排污,成为当时区、乡两级政府的首选。
在记者获得的一份租地协议书显示,2001年,榆树屯村将齐化集团南侧相邻的土地428.6亩,租用给该公司使用。租期从2001年4月26日起至2028年4月25日,共计27年。此协议得到了昊华化工的确认。
428.6亩土地就此成为齐化集团堆放废渣的场所,至今已有12年。
“村书记违法租地,按照法律租期应是20年,而村民的土地租期却是27年。”村民王恩林对记者说道。
2012年9月1日,王宝琴和王恩林提出控告,控告榆树屯村书记王兰英非法出租土地和王兰英侵占。昂昂溪区公安局审查认为无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王兰英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村民控告她非法出租土地的内容是不属实的,当初出租土地得到了村民同意。
在一份昂昂溪区榆树屯村村民代表会议手抄稿上,记载着时间为2001年2月8日,村民代表有25人,其中两人缺席。到场23人中,17名代表同意租用土地。
但土地出租始终没有得到王恩林的同意。他表示,企业排放不达标,应该责令企业整改,而不是迁就企业,把地出租给它,任其继续排污。
齐齐哈尔市环保局信访办主任对记者称,该事件通过省环保厅上报国家环保部后,2010年最终有一个答复和处理意见,当年省环保厅曾对榆树屯村周边地下水做过检测,水质是合格的,只有氯超标,环保部后来把此案件作结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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